【蟹道315】网售大闸蟹缺斤少两就是欺诈 不改将建议行政处罚

日期:2017-11-08 浏览:12269

阳澄湖大闸蟹提蟹难


□苏报记者 苏青

按照蟹券上提供的提货方式提不到货;明明订的是公蟹,收到的却是母蟹,还死了一半……昨天,苏州市工商局、消保委约谈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要求规范网上售蟹行为,集中整改两大问题,诚信经营。

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陆彬表示,将在行业内迅速开展争创“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消费零投诉企业”评选活动,在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下,成立行业消费投诉监督站,倡导诚信经营,把阳澄湖大闸蟹行业诚信文明品牌擦得更亮。

消费投诉

九十两月投诉同比增长73%

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

苏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市消保委和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自今年9月1日至10月底,这三个部门受理的网购阳澄湖大闸蟹消费投诉427件,同比增长73%。投诉比较集中的有10个单位,其中,居商务局投诉榜首的分别为苏州市三水古月大闸蟹有限公司和苏州市蟹霸仙水产有限公司;居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第一的,是苏州市阳澄湖水莲花生态水产有限公司。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是短斤少两。园区消费者王先生网购了一张1888元的蟹券,约定规格为:四两六钱至五两重公蟹3只,三两六钱至四两重母蟹3只。结果收到的6只蟹中,有3只二两多点,2只不到二两,但扎蟹绳很粗,占去了一两多。上海卫女士在网上预订了10只四两重的“阳澄湖大闸蟹”公蟹,收到的却是10只二两半的母蟹,其中还有三只死了。

第二个是经营者不兑现网上预售大闸蟹卡、劵上约定的承诺,提货难。姚先生去年10月购买了园区唯亭镇浅水湾某蟹业的大闸蟹券一张,价值1288元,券上写明有效期内可更换同规格次年新券。当年有效期内姚先生与商家沟通,约定到2017年10月份取货。谁知今年10月10日,姚先生要求提货时,商家称其券已过期不能提了。

市消保委

处理缺斤少两、预付卡侵权已有法可依

不改将建议行政处罚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邹一敏说,缺斤少两问题,也是个老问题,过去受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影响,消保机构在处理时缺乏相关依据。如今根据今年7月1日实施的我省新“消保条例”24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这样的不诚信行为,可依法认定为“欺诈”,建议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处罚。

至于死蟹问题,邹一敏的观点是需要客观看待。因为大闸蟹毕竟是一种水产品、鲜活农产品,存活率受条件限制。从投诉反映情况看,部分消费者遇到这一情况实际与其收到后没有及时打开,如有的上午收到下班时打开,有的直接放入冰箱隔天再打开等有关。为此,她建议消费者收到网购大闸蟹后立即拆开,以便及时发现死蟹等问题,第一时间拒收或拍照并要求快递证明,联系网店经营者交涉。

对于预付卡、券不能兑现问题,邹一敏要求行业协会严格执行新“消保条例”中关于预付卡、劵销售的相关规定。如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以及“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责任和权利,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等。尤其是网售的预付卡、劵上的格式条款,需杜绝“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等类似的违规违法用语。

邹一敏表示,如果“黄牌”警告不改,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投诉集中的单位展开调查,依法实施处罚。
 

关键词: 网购大闸蟹 提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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